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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云霆联合调解促和谐 医疗事故起纷争-互助公共法律服务

全部文章 admin 2019-04-05 545 次浏览

于云霆联合调解促和谐 医疗事故起纷争-互助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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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8年7月12日早上7时许,某乡某村陈某的丈夫李某一因身体不适驾驶摩托车到本村村医李某二家中进行治疗并输液,期间因身体产生不良反应而死亡。后死者李某一的家属与村医李某二自行达成协议,村医李某二答应赔偿损失42万元整,当天下午4时左右,村医李某二因数额巨大而反悔,李某一的家属到村医李某二家中说事,双方发生口角,村医李某二报案,当地派出所处警,告知走司法程序,当晚,村医李某二同意赔偿,次日9时,村医李某二再次反悔,李某一的家属来到村医李某二家中,妻女哭闹,烧纸钱,双方商议未果。死者李某一的家属不想打官司,只想尽快解决纠纷,因此申请某乡调委会进行调解。某乡调委会征求村医李某二的同意后受理了此医疗纠纷,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前往调查,与互助县卫生局、某乡卫生院联合调解。
【调解过程】
由于事发突然,案情比较复杂,调解不当,有可能成为民转刑案件,也有可能成为上访案件,某调委会受理此案后,立即与互助县卫生局、某乡卫生院取得联系进行联合调处,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前往调查。在摸清双方的思想动态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的调解,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安抚和多次沟通,将双方矛盾集中在赔偿数额支付时间问题上。调解员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该事故的赔偿数额做了一个可能性性分析,告知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以及该种纠纷诉讼中可能存在的困难,以及诉讼的成本,劝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双方同意按最初商议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双方在某乡调委会主持调解下达成书面协议:一、李某二一次性向陈某给付各项赔偿费42万元整。二、陈某及时处理死者李某一的善后事宜。三、李某二于2018年7月19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李某二不能及时给付,由李某二的担保人湛某担保解决。四、死者李某一的家属不得以同一事件向李某二本人及其家属进行无力取闹或谩骂。死者李某一的家属在调解的第三天,一次性拿到了医疗事故赔偿金42万元整。至此,这一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疗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有效避免了一场了医闹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案例点评】
医疗纠纷是近年来新兴的纠纷,由于其专业度高,责任难划分以及矛盾纠纷易升级为特点,一直是调解中的老大难,必须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高效处理此类纠纷,坚持依法调解,同时要善于调动各种有利因素提高调解效率。在本纠纷调解中,互助县卫生局、某卫生院积极协调,对纠纷调解和矛盾化解起到积极作用。另外此类纠纷调解中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效果显著。当事双方都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在不知道对方底牌的情况下,谁都不会做出让步。背对背调解能帮助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以帮助寻求最适宜的调解方案,又能拉近矛盾距离,促进矛盾的解决。